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发强烈反响******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新时代十年,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各地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大家表示,要将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广大党员干部表示,以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全面深化,是管党治党、强党兴党的重要实践要求,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风清气正蔚然成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各地党员干部表示,大家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